近日和朋友探讨,实体商业确实颇有困顿,一是业态难定,二是内容雷同,三是缺乏持久。
说起商业业态,倒是应该接纳大的的趋势,互联网也好、电商也好,和当年商业综合体替代传统零散市场没有本质区别。
为了更新业态、创造自有内容、也为了长久的保持良性运营,沉浸式体验成为现下商业的主要探讨方向。
最早的沉浸式体验,是源于舞台剧、话剧等表演形式的创新,现在一些文旅项目也在推出沉浸式的舞台形式,让观众可以更近距离的欣赏、感受表演的人物、音乐、舞美、灯光等效果,放在商业上,沉浸式,并没有什么统一的定义或者标准,大家见仁见智,今天,不妨一同探索一下。
毫无疑问,实体商业越发注重体验,体验是能够让人们感受到的真实、现实的存在感,能够留下深刻印象,可以随时回想起的感受过程,更会产生对未来可期的一种预期,例如生命历程。
沉浸式体验,是让人们在特定的环境、特定的范围中,感受到特定的东西,体验特定的存在感,并能够对沉浸其中的东西留下印象、产生预期,这有形世间种种,就听让人沉浸的。
那么?商业的沉浸式体验和文化IP有什么关系呢?可谓天生一对,相得益彰。
文化IP本身就是一个体系,以创意为主导,以故事、形象为主干,加上空间设计、场景化演绎、人物系列、故事情节的实体展现,再加上其系列衍生产品,如、卡通、居家、商务、生活、餐饮等用品和产品,形成的完成的IP系列。
在一个主题IP体系里,才如同人在自己的人生里,在自己的环境里,才能够真正的沉浸进去。
沉浸式体验不仅仅是表演的、展示的、互动的,更应该是能够让人融入其中的、忘我的,能够产生感受思索和深刻回忆的,也只有体系化的IP能够完成真正的沉浸式体验。
迪斯尼乐园的核心在动漫IP体系,这不是那个长隆、方特,那个过山车或者品牌可以比拟的,小到一个店面、大到一个综合体、街区、小镇,都可以实现以文化IP体系为体验,以物理空间为承载的沉浸场景。
IP本身就是一个生命,商业就是孵化和养成这个生命的环境,不同的环境有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文化影响环境的不同,商业亦同,在物质丰富、竞争同质的时代,只有自身鲜明的文化IP和沉浸式体验的融合才是更高的维度。
以沉浸式体验为场景、以文化IP为核心的商业体,会更清楚业态的定位和打造,避免大量雷同,保持持久生命力。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目的地经济的核心还是在于故事,在于让故事成为IP体系,让IP成为场景,进而塑造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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