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扬州市工商局获悉,市工商局出台新政,从注册登记、商标战略、广告发展等方面出台16条新政,推动我市文化产业发展。
新政提出,要振兴文化创意业、新闻出版业、影视制作业、演艺娱乐业、文化旅游业、文博会展业、工艺美术业、文体器材业八个行业,重点发展中国扬州3D科技园、江苏(扬州)信息产业服务基地、扬州智谷文化创意产业园等十个园区。大力培育扬州工艺美术集团、扬州瘦西湖旅游发展集团等重点企业成为上市公司。
在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方面,转企改制的单位原专项审批、证件在有效期内的,在登记前不再要求重新办理前置审批。文化事业单位整体改制为公司制企业,以原单位经财政部门或其授权部门确认后的资产计入公司注册资本的,不受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的限制。
在文化企业组建企业集团方面。积极培育文化产业集团的发展,重点扶持扬州报业传媒集团、扬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等十大集团(公司)的发展。对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可以按照现代服务业集团的条件组建企业集团,放宽文化企业集团准入条件,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并有三个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总额达到2000万元即可注册登记。